羅馬書第十六課 我們的債及責任(13:1─14) 引言:一個更新的生命是以愛與謙卑來服事聖徒(12:3─8),也同時用一樣謙卑的愛來對待陌生人和敵人(12:9─21)。第十三章繼續講一個更新的生命所活出的生活。 我們對國家政府的責任(13:1─7) 1. 為什麼一個基督徒要順從執政掌權的?(13:1─2,3─5) 2. 保羅說若我們行善,就會得到凡掌權者的稱讚(13:3)。可不可能從一個逼迫我們,不公不義的掌權者那裡得到稱讚? 3. 在你的國家或地方政府,他們是如何對你有益(13:4)? 4. 讀使徒行傳4:1─22,5:17─42。 a. 在這幾節經文中,使徒們是如何順服掌權的? b. 使徒們沒有順從掌權者的命令。他們的不順從,為什麼不是對神所命的掌權者的叛逆? c. 我們在這裡對順服所學到的原則是什麼? 愛的債(13:8─10) 5. 保羅是如何描述愛與十條誡命的關係(13:8─10;比較7:6,22;8:4)? 6. 對十條誡命第五到第十條,對每一條寫下一條如何以愛來對待我們的鄰居? a. 埃20:12(太15:1─9;弗6:1─4) b. 埃20:13(太5:21─24) c. 埃20:14(太5:27─32;弗5:21─33) d. 埃20:15(路6:29─38,哥後9:6─11,弗4:28) e. 埃20;16(太5:33─37,路21:12─19;弗4:25,29。31) f. 埃20:17(路12:22─34,16:13;腓4:11─13) 日子將到(13:11─14) 7. 為什麼我們愛人要超過所當愛的?(13:11─14) 8. 你或者你所認識的人有在(13:13)節所提到的問題嗎? 討論: 1. 既使是暴君不公義的掌權者也是「神所命的,對我們有益」(13:4)。神是如何用暴君法老王,保羅時期的羅馬凱撒來實現神的計劃並且對我們有益(參8:28─29)?在耶路撒冷猶太人所受的迫害,這件事是如何幫助實現神的計劃?(使徒1:8) 2. 保羅說基督徒應付稅給政府,既使政府用所收的稅花在腐敗官員的奢侈上,或用來欺壓人民,或用在戰爭上。在那種情況之下基督徒是不應該納稅?根據(13:1─7)節,為什麼 應該或是不應該? 3. 基督徒能不能參加革命活動或是反政府運動? 4. 律法的總結就是愛,這句話是什麼意思(比較 羅馬書13:10與馬太22:34─40)?什麼樣的行動會讓你感覺愛?你如何向別人行同樣的行動? 5. 當我們信耶穌時我們就稱義。然而,我們的救恩還沒有完全實現(13:11),這是什麼意思(希9:28,約一3:2─3) 6. 在今天的經文中(13:1─14),對你最有幫助的是那一點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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